服務商標注冊
服務商標與產品商標的區別有什么?服務商標是指提供服務的經營者,為了將自己提供的服務與他人提供的服務區別開來,而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標志。那么服務商標與產品商標的區別有什么?接下來跟隨宜春商標注冊來了解詳情。
1、商品商標表明商品或服務具有某種特定品質,服務商標表明商品或服務出自某一經營者;
2、商品商標的注冊人必須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且對商品和服務的特定品質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組織,服務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只須是依法登記的經營者;
3、商品商標申請注冊時必須按照《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規定,提交管理規則,服務商標只須按《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提交申請;
4、商品商標的注冊人不能在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該證明商標,服務商標必須在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自己的注冊商標;
5、商品商標準許他人使用必須依《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的規定履行手續,發給《準用證》,服務商標許可他人使用必須簽訂許可合同;
6、商品商標與普通商標都可以轉讓。但證明商標的受讓人必須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和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組織。服務商標的受讓者包括依法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合伙人;
7、商品商標失效兩年內商標局不得核準與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注冊,服務商標則只需一年商標局就可以核準與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注冊。
選擇商標轉讓的渠道。由于商標注冊成功率太低,在商標注冊過程中會受到太多因素的影響,商標轉讓因其具有時間優勢而占據了上風。即使它需要花很多錢購買商標,它也贏得了許多商標申請者的心。那么,的商標轉讓過程是怎樣的呢?的商標轉讓方式有哪些?
1、 國內商標轉讓流程如下:
一、準備好《注冊商標轉讓申請書》和商標轉讓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將準備好的材料提交商標局注冊大廳。委托商標代理的,應當向代理機構提交準備材料,并編制注冊商標轉讓委托書;
二、商標局收到注冊商標轉讓申請后,應當對該商標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的,應當重新向商標局提交補充轉讓材料;
三、商標局審查合格后,在商標公告中對轉讓的商標予以公告。在公告期間,它沒有如有異議,由商標局出具《商標核準轉讓證書》。整個商標在的轉讓過程大約需要6-8個月。
2、 在轉讓國內商標有兩種方式:
一、自己處理。商標轉讓可以到商標局申請,這是比較困難的。一方面,商標局地處,任重道遠;另一方面,商標轉讓申請人對《商標法》不清楚,容易導致商標轉讓過程中出現問題。
二、商標代理。如果移交給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可以有效避免商標轉讓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因為商標代理服務是以專業團隊的形式進行的,每個團隊負責不同的業務板塊和細節,可以使每一步都更加專業。
在此,我們為每位商標轉讓申請人推薦京標知識產權:
一、地理優勢,專業精良的知識生產團隊。京標知識產權總部設在,在商標注冊的時代戰爭中具有很大的優勢。數以百萬計的知識產權案例,總結出綜合技能和專業精細的操作流程,使業務高度完備。
二、誠信經營,優質高標準的服務理念。始終把企業利益放在第一位,懂得站在企業的角度,結合企業的長遠發展戰略,提供專業服務,實現企業自身的成就,謀求共同發展。
三、整合資源,打造多元化的商標交易平臺。懂得整合資源,擴充商標數據庫,保證資源數據庫的充分性,順應潮流,突出互聯網時代,做好各商標交易平臺的管理和運營,為更多的商標申請人提供便利。
注冊商標撤銷,是指國家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對違反商標法及有關規定的行為作出決定或裁定,使原注冊商標專用權歸于消滅的程序。注冊商標撤銷,是指國家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對違反商標法及有關規定的行為作出決定或裁定,使原注冊商標專用權歸于消滅的程序。
依照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和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可以決定或裁定撤銷注冊商標。而商標注銷是指商標局根據商標注冊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請,將注冊商標注銷或部分注銷的法律程序。 商標注銷和商標撤銷的兩大區別:
1、商標注銷后是可以重新申請的,但是商標撤銷是不能的。
2、商標注銷是主動行為,商標撤銷則是被動行為。
商標撤銷的情況:
1、使用不當撤銷商標
2、注冊不當撤銷商標
3、爭議撤銷商標
商標注銷的情況:
1、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注冊商標
2、商標注冊人死亡或終止
3、商標有效期滿未提出續展申請。
在商標期滿前12個月加寬展期6個月,一共是18個月的續展期限,如果在這18個月的續展期限沒辦理手續,你的商標將被注銷。
商標續展注冊業務流程:
商標續展整個流程為申請、審查、續展公告、核發續展證明,完成整個時間大約需要4個月。
1、準備申請文件,向官方提交商標續展注冊申請。1—3個工作日
2、商標局審查,核發續展注冊商標證明。 3—6個月左右工作時間。
定將已經使用或者準備使用的商標予以注冊的人,應當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向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的申請。只有經商標局依法審查和核準注冊的商標,才是注冊商標。所謂注冊商標,是指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全國的商標注冊工作由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主管。因此,我國的商標注冊工作是由商標局集中統一辦理的。
決定將已經使用或者準備使用的商標予以注冊的人,應當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向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的申請。只有經商標局依法審查和核準注冊的商標,才是注冊商標。注冊商標用“圓圈R”表示,“圓圈R”是“注冊商標”的標記,意思是該商標已在國家商標局進行注冊申請并已經商標局審查通過,成為注冊商標。圓圈里的“R”是英文“Register”(意為“注冊”)的開頭字母。
注冊商標具有排他性、獨占性、唯一性等特點,屬于注冊商標所有人所獨占,受法律保護,任何企業或個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或授權,均不可擅自使用,否則將承擔侵權責任。非注冊商標一般用“TM”表示,“TM”是商標符號的意思,即標注TM的文字、圖形或符號是商標,但不一定已經注冊。TM是英文trademark的縮寫。
在標志被作為商標而使用在先的情況下,若未申請注冊,則在后的申請人可以以相同或近似的標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并獲得核準注冊,取得該標志的商標專用權。我國對商標權的取得采取注冊原則。商標權通過注冊取得,不管商標是否經過申請人使用,只要符合《商標法》的規定,經過商標局核準,申請人便取得商標權。反之,如果商標所有人不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即使經過長期使用,也同樣不能獲得商標專用權。
不過,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對于未注冊商標,除非其在先使用已經形成了一定范圍的影響,否則,未注冊商標的在先使用不能形成所謂的在先權利,其與在后注冊商標之間一般也沒有沖突,依法保護在后注冊商標專用權為法律所要求。
未注冊商標不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是可以使用的,但其使用僅允許在他人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被核準注冊之前;在他人注冊之后,未注冊商標所有人仍然使用的,則會受到侵權之訴而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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